*ST京蓝: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出资人权 益调整的方式,包括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票的分配和 处置以及业绩补偿股份的权益调整,具体如下: 京 蓝 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京蓝管发〔2023〕43 号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情况的监督报告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5日,贵院作出(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 定书》及(2023)黑01破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 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京蓝科技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 体负责开展重整各项工作。2023年 11月 27 日,贵院依法作出 (2023) 黑 01 破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京蓝科技重整 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及重整计划规定,京蓝科技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 整计划的执行。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向贵院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实施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