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1 月 27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 中院"或"法院")作出(2023)黑 01 破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京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从管理人处知悉,管理人已向哈尔滨中院提 交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具体情况 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重整计 划》由京蓝科技在管理人监督下执行。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经管理人监督,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已完成《重整计划》全 部执行工作: 1.根据重整计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