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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ST京蓝*ST京蓝(SZ:000711)2024-04-28 16:26

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董 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 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本人在 2023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召集并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