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7]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1] - 提前三天通知,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审议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意见发表 - 发表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反对和无法发表,应明确[20]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7]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8] - 津贴标准依薪酬制度实施并在年报披露[28]
罗牛山: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