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09384 分 类 发布机构 西藏证监局 发文日期 1692326678000 名 称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3〕17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3〕17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应付股利会计处理错误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对已出现回收风险的大额应收款项坏账计提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经查,2022年你公司根据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西藏福地天然饮品产业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福地天然饮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天地绿色饮品 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还款计划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按账龄法计提坏 账准备金额,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257.49万元,占上述应收款总额的 14.24%。上述欠款人并未按承诺还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未按承诺代偿 或提供任何担保,已经出现明显的信用减值迹象。年审机构无法对上述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发表意见。你公司在未采取有效催收措施且未 获得新的履行担保的情况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