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罗希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 索 | 引 | 号 bm56000001/2023-00009385 | 分 | | 类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西藏证监局 | 发文日期 | | | 1692326799000 | | 名 | | 称 | 关于对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罗希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 | | | | 文 | | 号 〔2023〕19号 | 主 | 题 | 词 | | 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公开说 明的监督管理措施,一是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补充披露对青稞啤酒、 福地饮品、福地包装、绿色饮品出具承诺函的时间、背景、原因及目的。二是 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上述4家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三是说明未能及时 履行承诺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情况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肃认真吸取教训,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一、超期未履行承诺 2022年4月,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