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色股份中色股份(SZ:000758)2024-08-26 18:27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16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065万股限制性股票,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增加[1] - 公司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0.771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减少[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992841364元[4]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992841364股[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章程》修订后,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 5人[4] - 《公司章程》修订后,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公司章程》修订后,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5] - 《公司章程》修订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5]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6] - 法治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6] 利润分配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可采取多种方式分配利润,满足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7]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 -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表决、股东会审议等有相关规定[8]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应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 - 调整分红政策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9] 其他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按工商部门要求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0] - 备查文件为第九届董事会第74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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