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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华闻集团华闻集团(SZ:000793)2024-03-13 18:0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等不得被提名[11]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9]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第一大股东控股超30%,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14] 董事任期与股份转让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 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多项低于一定比例的投资、收购等事项[37][38][39] - 授予总裁一定金额的短期投资和对外投资决定权[41]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4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49] - 董事长等有权提议案,不同会议提前不同时间提交[5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4]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84] - 聘任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资料并公告[85] - 通讯方式变更两个交易日内提交变更资料[85]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86]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7] - 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89]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士不得担任[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