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规定 - 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2] 选聘流程与条件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3] - 选聘流程含提议、审议等多环节[5]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条件[6] 费用与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0]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1]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不超10年[10] 更换要求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