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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超声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超声电子超声电子(SZ:000823)2023-12-13 16:2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 O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十 三 日 ( 经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 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 的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 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 | | 第一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