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概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3年12月21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人员构成与提名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日常办事与职责 - 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部门[4]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2] -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