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评价范围占比 - 纳入评价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6.87%[5] - 纳入评价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收总额91.00%[5]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营收、资产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1%[6] - 非财务报告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为1000万元以上[8] - 非财务报告直接财产损失重要缺陷为500 - 1000万元(含)[8]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1]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