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6月30日首次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802,082,221元,股份总数802,082,221股,均为普通股[5][10] - 公司发起人为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3月26日实物出资[10] - 公司章程2024年9月12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公司住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贵港高新区粤桂产业园幸福路1号,邮编537100[5]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资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21]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2][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形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23] - 持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 董监高及持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重大交易事项[31][32] - 提供财务资助时,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33] - 董事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 - 30%等事项[78] - 总经理可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等事项[8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36][14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39][40][149][150]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个工作日内公告[43][1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5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1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半年度、季度财报按规定时间报送[10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0][13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
粤桂股份: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