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说明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以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三章 股份和股票 | 第三章 股份和股票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 | 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 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 | 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 |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 |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 | 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