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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海印股份海印股份(SZ:000861)2024-06-17 20:27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广 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1 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