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在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6] - 需具备董事资格、独立性,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和相关法规,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有违法违规记录等人员不得担任[6][7][8]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连续3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10]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力 - 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利益冲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12]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对特定资金往来发表意见,意见应明确并及时披露[13][14][15] - 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可聘中介机构[12] - 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权,可征集投票权[12]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32][17] - 会议档案和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十年[18][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募集资金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26]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每半年全面核查[26][27] - 投资项目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7][32] - 资金用于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监事会等同意[27] - 闲置资金投资产品、补充流动资金等需相关审议并公告[29] 公司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投标保证金≤2百万由总经理批准[34] - 资产转让、置换等不同金额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35] - 下属公司股权变动、增资等不同金额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35][36] - 多项报告、计划等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33][34][36] - 关联交易不同金额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37]
中广核技:部分制度、规定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