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汉明)
人员提名 - 杨汉明通过湖北能源集团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 任职资格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相应资格条件[10]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情况[10][11]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通报批评[13]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该公司不超六年[13] 业务关系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10] - 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