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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公司章程(2024年5月)
欢瑞世纪欢瑞世纪(SZ:000892)2024-05-27 20:41

公司股份 - 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5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98098.0473万元[5]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7244.87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0322.54万股[12] - 1999年10月实施10股转增6股方案,股份数变为27591.79万股[12] - 2001年9月实施10股送3股转2股方案,股份总数变为41387.688万股[12] - 2016年12月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39164.488万股,总股本增至80552.176万股[12] - 2017年1月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17545.8713万股,总股本增至98098.0473万股[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98098.047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东与股权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3]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5人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说明理由并公告[32][34]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6]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至下午3:00[3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7]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4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监应采取累积投票制[50]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4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47]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董事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6]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5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59]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59] - 董事会由5名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5][6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3]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5名[7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6]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8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3]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8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88]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还需监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92]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9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02][104]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04]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