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4年1月1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1] - 《公司章程》等多项规则修订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公司信息变更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从688,232,979元增至699,491,979元[4]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从688,232,979股增至699,491,979股[5] - 《公司章程》注册地址更改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7层 - 28层[4] - 《公司章程》邮编从311215变为311203[4] 公司章程党建相关 - 《公司章程》党组织相关章节从第八章调至第三章并增加党建表述[5] -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5] -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党建经费纳入公司管理费用列支[5] 公司股份相关 - 《公司章程》明确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除外情形[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6]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6] 股东相关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且累计冻结额达发行股份5%,应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损失[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3] - 对外投资等金额在5000万元以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办公会审议,经董事长批准后报董事会备案[14] - 对外投资等金额超5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5%以内,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4] - 对外投资等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5%,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1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7]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41]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7]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7]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 委员会相关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4]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浙商中拓: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