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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中关村中关村(SZ:000931)2024-04-18 21:17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有董事。 第四条 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1/3 以上。董事会 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六条 董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