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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中关村中关村(SZ:000931)2024-04-18 21:12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 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 的财产。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在本规则中,监事会指公司监事会;监事指公司所有监事。 第五条 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监事会。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 地行使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