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科瑞制药(集团) 有限公司药品商业生产,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上述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章新蓉、龚涛、李豫湘、赵建新 2023 年 8 月 24 日 一、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 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 机构的严格监管,未发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出具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二、关于重药股份委托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药品商业生产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