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