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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11月)
重药控股重药控股(SZ:000950)2023-11-14 20:02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l、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