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446 号 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兴化东里 27 号楼 4 层; 宣瑞国,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韩文麟,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颖,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华铁)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对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 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ST 华铁总经理韩文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 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的规定,对 ST 华铁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华铁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颖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 — 2 — 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 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4.2 条的规定,对 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