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期: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进行资 产出售、吸收合并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的情况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 大会认可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 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 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陈亦昕女士因在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期间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陈亦昕女士已 辞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拟选举新独立董事;拟任独立 董事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将在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