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2023 年 12 月 28 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 围,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称《期货 和衍生品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 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 六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独 立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公司设 董事长一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 期届满之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