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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
宏英智能宏英智能(SZ:001266)2024-06-25 19:2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7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任不超六年[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1次定期会议,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召开前三日公司原则上提供相关资料,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19][20]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4][15] 会议管理 - 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其他董监高,需制作记录保存十年,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