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3 号 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或"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现行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 见书之目的,"现行法律、法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地区的法律、法规)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职责,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