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龙源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 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 -1-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 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