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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龙源电力龙源电力(SZ:001289)2023-12-29 21:05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依法科学决 策水平,规范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 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监管法 规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负责召 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 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1-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具体经营目 标、除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以外的融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