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资料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8] - 审计工作组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0] 其他 - 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7]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13]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