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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通达创智通达创智(SZ:001368)2024-08-28 20:4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2]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知悉应披露信息时应向公司报告[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2]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除在深交所网站发布外还需选至少一家符合规定媒体发布[19] - 公司重大事件内部传递知情人员应逐级上报[21] - 董事会秘书获报告信息后组织证券部审查并提意见方案[22] - 证券部组织召开定期报告启动会形成初稿[23] - 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后提交经营管理层审核[23] - 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24] - 除监事会公告及中介报告外公司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4]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4] - 保密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34] - 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36] - 内幕知情人不得先于董事会公告对外进行盈利预测[36] 责任与制度实施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28] - 内部主体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有权处罚等[38] - 外部主体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有权索赔追究责任[3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实施,解释权和修订权属董事会[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