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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信和平东信和平(SZ:002017)2024-05-30 19:32

股东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2人,代表股份259,011,444股,占公司总股份44.6239%[3] - 现场投票股东5人,代表股份257,108,519股,占公司总股份44.2961%[4] - 网络投票股东7人,代表股份1,902,925股,占公司总股份0.3278%[4] -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928,925股,占公司总股份0.3323%[4]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同意股数258,888,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525%[5]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中小股东同意股数1,805,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3.6182%[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同意股数257,152,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2825%[1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中小股东同意股数70,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6502%[1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反对股数1,848,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0.7137%[1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2项议案中小股东反对股数1,848,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5.8314%[12] - 《未来三年(2024 -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获通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中同意该议案的股份为258,883,044股,占比99.9504%[15] 其他事项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等程序合法有效[16] - 备查文件包含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17] - 备查文件包含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