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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ST中捷*ST中捷(SZ:002021)2024-04-27 00:3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 作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进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行使《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 作,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管理公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债券或 其他金融工具及其上市方案;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十)在《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 1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