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的独立董 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 下意见: 一、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授权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授权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股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