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苏泊尔: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苏泊尔苏泊尔(SZ:002032)2024-08-29 20:22

激励办法 - 本办法2024年度开始执行,有效期48个月[8] - 激励基金按年度计提,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考核周期[19] - 激励基金提取上限不超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3%[19] 提取条件 - 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低于26%或财报非标,不提取激励基金[18] - 2024 - 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达26%可提取激励基金[20] 奖励对象 - 高级、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15] - 近三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五类人员不能作为奖励对象[16] 发放安排 - 2024年激励基金发放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日起24 - 36个月内[23] - 2025年激励基金发放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日起36 - 48个月内[23] 管理决策 - 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计提、分配及发放方案[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