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进一步完善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