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4]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8]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5] - 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在选聘文件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5]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6] 续聘与更换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5]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22]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上年度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22] 监督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 - 需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况[2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时应保持关注[21]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需关注[21] - 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 其他规定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 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形时应当改聘[19]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等情节严重时不再聘用[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景兴纸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