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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凯瑞德凯瑞德(SZ:002072)2023-12-14 20:4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须为会计专业人士,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