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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凯瑞德凯瑞德(SZ:002072)2023-12-14 20:4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凯瑞德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