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等保存10年[12]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等保存10年[12]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