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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海翔药业海翔药业(SZ:002099)2024-08-30 17:08

董监高股份锁定 - 公司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董监高申报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全部锁定[10] - 董监高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减持[5] - 董监高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董监高股份转让 - 每年首个交易日,董监高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上年末名下股份基数的25%计算[9] -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为持有公司股份数[9]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规定的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6] 董监高交易限制 - 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在买卖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7] - 董监高及其配偶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2] - 董监高及其配偶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2]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现任董监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董监高股份变动管理 - 董监高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管理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数据和信息[15]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董监高违规买卖公司股份,公司视情节给予处分[15] - 董监高存在特定违规情形,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处罚[1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