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审批 - 2021年2月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1年2月4日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10] - 2021年2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激励授予与调整 - 2021年12月24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4.43元/份[13] - 2021年因权益分派调整行权价为4.215元/份[14] 期权注销 - 2022 - 2024年多次注销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15][16][18][19] 行权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分三次行权,第二个行权期比例30%[22] - 2022 - 2023年确定部分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5][16] - 部分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条件[25] 业绩指标 - 2022年母公司利润总额78,174,275.6元,增长率超最高指标55%[25] 考核结果 - 不同考核结果对应不同标准系数及行权情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