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2月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1年2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1年12月24日确定预留授权日并授予50万份股票期权[11] - 2022年确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3] - 2023年确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4][16] - 2024年2月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7] - 2024年3月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18] 数据相关 - 2021年授予9名激励对象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4.43元/份[11] - 2021年首期授予部分行权价调整为4.215元/份[12] - 2022年注销21名激励对象148.22万份股票期权[13] - 2023年2月注销10名激励对象69.6万份股票期权[14] - 2023年6月注销7名激励对象9.60万份股票期权[16] - 2022年母公司利润总额78174275.6元[22] - 以2020年为基数,2022年利润总额增长率最高55%,最低35%[22] - 预留授予7名激励对象考核标准系数100%[22]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