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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114罗平锌电(002114)2023-12-04 19:1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 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具有本制度第九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