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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平锌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1)
002114罗平锌电(002114)2024-04-19 19:18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刊登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耿春丽、李妍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