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数量与金额 - 昆明市中院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020件,涉案金额4.2340212819亿元[2] - 三起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认购人起诉案件,涉案金额2.406390615亿元[2] - 个人投资者诉公司案件1017起,涉案金额1.8276306669亿元[2] 已处理案件赔偿情况 - 前期已判决102起,支付533.89806万元(含诉讼费)[3] - 前期与587名投资者和解,支付5030.317044万元(含诉讼费)[3] - 本次与76名投资者和解,支付225.8805万元(含诉讼费)[3] - 本次判决应赔偿158名投资者损失922.8922万元,承担受理费15.3131万元[4] 部分投资者涉案金额 - 76名个人投资者诉讼涉案金额共计7,948,721.41元[10] 判决相关责任认定 - 法院认定原告损失60%由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客观因素所致,公司承担其余赔偿责任[13] - 时任董事长杨建兴与公司对原告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4] - 李尤立、喻永贤、洪巩堤三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5] 赔偿计算方式 - 投资差额损失按特定公式计算,买入平均价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法[16] - 印花税、佣金各按投资差额损失的千分之一标准计算[17] 部分判决结果 - 赵智判决金额为25687元,被告承担诉讼费568元[19] - 马判决金额为22021元,被告承担诉讼费471元[19] - 高判决金额为24712元,被告承担诉讼费538元[19] - 汪判决金额为28639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4124元[20] - 梁石判决金额为160489元,被告承担诉讼费2984元[20] - 马涛判决金额为311539元,被告承担诉讼费5537元[20] - 王木判决金额为562002元,被告承担诉讼费6381元[20] - 汤凤判决金额为637759元,被告承担诉讼费10164元[20] - 王*博判决金额为876045元,被告承担诉讼费10057元[21] 预计负债与支付情况 - 前期已对全部投资者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7798.72万元,预计判决对本期或后期利润无影响[29] - 公司与663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已支付投资损失54854785.81元,未支付707190元将于2024年8月内支付[30] - 根据判决书,公司应向260名投资者支付14718838.60元,前期102人已支付5336785.60元,本次158人需支付9382053.00元[30] 其他信息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28]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9] - 公司所有信息以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披露公告为准[30] -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 公司需根据判决书履行本次判决赔偿金额的支付[30]
罗平锌电: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