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康强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2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 - 应符合《证券法》规定及六项条件[4] - 有公开、邀请、单一选聘三种方式[6] - 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有六个程序[8]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聘任需提前10天通知[12] - 改聘需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9] - 事务所主动终止按改聘程序处理[13]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5] - 经决议解聘,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5] - 情节严重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5] - 事务所存在问题不再选聘[15]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5] - 董事会及时将处罚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19] - 发布时间为2024年2月5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