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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康强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康强电子康强电子(SZ:002119)2024-02-05 19:1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召集条件与持股比例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公告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14]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副主席主持,副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6]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7] 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1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除累积投票制外应逐项表决提案[1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0]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人员就任与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监事按章程就任[22]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与规则解释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2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6]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废[26]